龍吟虎嘯:袁司長不要本末倒置

香港回歸二十年,「二十三條」未能自行立法,也即香江府衙未能完成憲制責任,這是幾位特首的失職失責。當然,他們可以找出一些理由推卸,說中央如何如何,客觀條件如何如何。不過到了現在,林鄭月娥任特首、袁國強任律政司司長,中央已通過各種方式不斷強調二十三條立法的重要性、不斷強調香江府衙要履行憲制責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日前回答提問時,又明確表示中央正敦促香港自行立法,香港社會各界也已看到因為二十三條沒有立法,這些年香港發生的事件正在令北京深憂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受到威脅,香港亂象難止,港獨分裂勢力氣燄囂張,外部勢力大肆上下其手,二十三條立法實不能再拖,這才是「香港的政治環境和現實情況」,這正是香港不但「合適」而且必須盡快解決二十三條立法之時機也。

然而,袁國強司長卻似乎想法相反,他日前說,如純粹是立法,若法例內容是好的,理論上甚麼時候都可立法,但二十三條具爭議性,故要考慮是否有合適的政治環境及現實情況,社會是否支持及認同,要有充分時間進行諮詢,令社會明白及凝聚共識;政府同時也要作宏觀及小心考慮,包括有沒有其他迫切的民生工作,二十三條立法能否與民生工作同時進行。

袁司長講了一大堆,就是一個字:拖。事實上,中央和港人正是看到香港的政治環境已經不允許立法再拖,目前的惡劣狀況正是「拖」之造成,再「拖」下去,情況只會更糟,解決之道是要抓緊二十三條立法,所謂「爭議性」、「要諮詢」、「凝聚共識」、考慮「民生工作」,都不能成為「拖」的理由,恰恰是只有抓緊展開立法才能解決上述問題,也即立法之過程就是解決這些問題之過程,袁司長不要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