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女常客畢慧芬,今年八月在「鳩嗚團」經常聚集的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涉嫌偷去街頭男歌手的三百元打賞錢,當場被捕。現年廿二歲的畢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在西九龍法院審訊,至昨日她被裁定罪成,她聞判當庭痛哭不止。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五日判刑,被告須繼續還押。
裁判官裁決時,法庭接納事主、即街頭歌手湯焯帆的證供為事實,不接納被告畢慧芬辯稱把手伸進事主的錢箱只為「打賞」事主,因其舉動與一般人打賞有明顯分別,最終裁定被告是蓄意盜竊箱內金錢,罪名成立。
控方指,被告過往有一項勒索案底,今次是在勒索案判緩刑期間犯事。辯方求情時則稱,被告自幼遭受家暴,曾離家出走,現與父母關係疏離;被告於中學階段被診斷為中度智障,冀法庭輕判。此外,被告另涉今年九月在一快餐店內偷竊一名食客手機;她早前認罪但其後申請推翻答辯,案件將於十一月廿三日再訊。
案件編號:WKCC 418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