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套丁案 爭議《基本法》條文

【本報訊】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被指向十一名沙田原居民違法購買其丁權,在申請興建丁屋時詐騙地政總署案,李與該十一名原居民前年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及判囚,成為首宗「套丁」被定罪的案件。涉案十二人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昨展開指示聆訊,雖然上訴聆訊現時暫未有有排期,但預計審理八天,以英語進行。由於牽涉議題複雜,上訴庭指示控辯先就憲法爭議提供更多資料及就專家報告作出回應。

庭上透露,控辯將於上訴時,就《基本法》第四十條「保障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作出爭議。十二名上訴人的理據是,原審時辯方大律師失職,未有就相關憲法議題提供恰當法律意見及傳召專家證人。此外,李欽培(八十四歲)與其餘上訴人有潛在利益衝突,原審時不應共同由一名律師代表。

稱政府丁屋政策有影響

另外,原審時辯方指稱,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及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曾先後致函回覆時任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信函表明原居民若轉售丁權,地政總署可收回相關土地,但不會將原居民刑事定罪。惟辯方當時未有傳召林鄭月娥及孫明揚出庭作供,以解釋當時寫信目的及背景;上訴一方昨指,港府採取的丁屋政策影響上訴人有否不誠實行事。

案件編號:CACC 425/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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