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成報》主席谷卓恒申索 增一被告

【本報訊】《成報》主席谷卓恒早前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因深圳美貸網案而被內地法院判監七年的內地女子王雪華,以及台灣男子黃偉誠;谷在入稟中提出多項申索,包括要求宣布黃偉誠已不再是信全有限公司的董事,並禁止黃處置該公司的資產。案件昨於高院提訊,法官批准谷的申請,將黃的母親陳美蘭加入成為被告;又准許谷可作境外派送本案的法律文件,包括到台灣派給陳、黃兩母子,以及到內地派給正在監獄服刑的王。

兩名原告是谷卓恒和他全資擁有的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五名被告依次是黃偉誠、信全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處處長、王雪華和陳美蘭。據高院於去年底在另一宗案件的判決書透露,信全有限公司在內地有一間附屬公司,而該附屬公司擁有深圳一幅土地,該地在內地引發訴訟。

法官昨日原則上同意原告一方可向三名境外被告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陳、黃兩母子以信全有限公司的董事身份行事、處置該公司的資產或代表該公司在內地進行法律訴訟;以及禁止王雪華以韓中文化投資有限公司的董事身份行事、處置該公司的資產或代表信全有限公司在內地進行法律訴訟。原告將會草擬該臨時禁制令,交由法官審批落實後,再分別派送到身在台灣和內地的被告。

官令谷14日內交代財務狀況

不過,法官指出,因為該臨時禁制令類似財產凍結令;由於谷身在境外,有需要向法庭作出承諾,以保證日後若法庭發現錯誤頒令時,會賠償被告一方的損失。故此法官下令原告要在十四日內,向法庭交代其財務狀況,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八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 2509/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