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藝員陳展鵬於今年三月,被傳媒發現駕車接載落選港姐單文柔到山頂約會,他逃避「狗仔隊」追訪期間,其私家車疑與「狗仔隊」的採訪車發生碰撞。警方於今年九月發出傳票起訴陳展鵬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昨日在東區法院提堂,一身輕便打扮的陳展鵬到庭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排期於明年一月八日開審,審訊將以英語進行,辯方表明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現年四十歲的陳展鵬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他被控於今年三月十五日晚上十一時二十分,在山頂柯士甸山道公眾停車場咪錶位附近的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輛私家車。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卅八條,任何人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控方昨庭上表示,控方將會傳召三名證人,亦會有一段車輛鏡頭錄影片段呈堂。辯方則表示,將不會傳召辯方證人,並打算延聘資深大律師代表,辯方不會爭議陳是肇事私家車的司機,警方到場調查時陳已經離開。據了解,控方證人包括《蘋果日報》記者及警員。
陳展鵬昨以白裇衫配黑長褲並孭着背囊到庭應訊,全程表現輕鬆,他在散庭後向記者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方便多加評論,但透露他近期放假,故昨日可抽空到庭。他稱會以平常心應對今次官司,並估計審訊期間他可調動檔期出庭,不會影響拍劇。有女記者問他離開法院後是否要趕返TVB,他打趣地反問女記者:「係咪想約我去飲茶?」
陳展鵬步出法院大門後,「企定定」大方讓記者拍攝,適逢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揮警棍襲擊途人一案昨亦在東區法院續審,有撐警團體誤以為朱經緯離開,大叫「支持朱經緯、支持朱經緯」,陳展鵬對於被人認錯,無奈苦笑,並問記者「有無錄到呀大家?」撐警團體代表後來終發現眼前人是陳展鵬,便問陳「係咪嚟撐警察?」最後陳向在場人士揮手道別,步上座駕離開。
案件編號:ESS 3432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