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國歌法》已於十月一日實施,隨着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通過將內地《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的《基本法》附件三,下一步焦點轉移至港府的《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無論是立法細節內容、諮詢方式、何時落實等,未正式提交上立法會已於社會上討論得鬧哄哄,港府目標是本立法年度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不過,一般相信,本地立法工作預料最少要六至九個月時間。
換言之,港府完成本地立法前最少有六個月所謂「空窗期」,港府已把話說在前頭,就是《國歌法》不會有追溯力,球迷「噓國歌」之外會否變本加厲,包括高舉港獨標語「雙管齊下」,加上激進本土派會否測試社會的底線,做出一些貶損及不尊重國家的行為,將會是一個風向儀,影響《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的「緊與鬆」。
事實上,足總對於球迷多次「噓國歌」,實在是非常頭痛。眾所周知,大多數球迷都是率性而行,除非是擺在眼前的法律後果,否則難以作出任何規範。足總一方其實對此心知肚明,在本地立法之前可以做的工作有限,不外乎是「預防性」居多,即向球迷口頭勸喻,力陳一旦「噓國歌」一幕重演,對香港足球代表隊有百害而無一利等。
對於足總副主席貝鈞奇日前拋出「辣招」,考慮以黑名單形式拒絕「噓國歌」球迷入場觀賽,據報都難以在短時間內落實,隨時要在本地立法後才可推行。
也許,足總於未來一周都要「提心吊膽」,因為港足將要出戰兩場國際賽,包括明日於旺角大球場與巴林對撼,這是《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後首次公開比賽。若然球迷到時再次「噓聲四起」,港府一時三刻或者對涉事者無符,但當《國歌法》本地立法真正「落地」,肯定會催化執法人員雷厲風行,嚴正執法,正式掃除社會的歪風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