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靠高訟費防貪

以往香港依靠「高薪養廉」,時移世易,如今可能要改了,因為所謂的高薪,只要放諸天價的置業市場,根本算不了甚麼。

且看特首林鄭月娥,她大半輩子從事公務員工作,平流進取,一直攀上政府最高級官員的行列。但她自己透露,上一年曾想從政務司司長一職上退下來,退休金再補上多年積蓄,也只夠在新界區買一個看中的三房單位,如果換了在今年,同樣價錢恐怕已買不到同類物業了。

以此觀之,政府的高薪非但養不了廉,在高樓價壓迫下,反倒有更大誘因引官員們犯罪,有些公務員甚至會在心內嘀咕:「我要是不貪,能買得起房子嗎?」

所以,政府要防貪不能再靠高薪,要想用高薪金去追高樓價,那是龜跟兔賽跑,而且還要與寓言故事中的內容不同,這場賽事是龜子懶惰,兔子勤力,雙方的距離只會愈拉愈遠。

然則,不靠高薪還有方法可以養廉嗎?哈哈!有的,可以改靠高訴訟費去威懾從事公職的人,讓你不敢去貪。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一案,陪審員未能以大比數通過對其定罪,故案件暫時擱下,但老曾一方除了要付出以千萬元計的律師費外,目前還遭追討政府一方的部分訟費。因為他早前還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罪成。政府要向曾蔭權追討的律師費,據說也高達七百萬元,甚至有人估計所有官司完結後,老曾可能要因訟費而傾盡所有。

從這個角度來看,曾蔭權和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也對香港的廉政作了貢獻,他們的遭遇告訴你,在目前的公務員體制下,你是貪不得的。莫說成功入罪後你可能要鋃鐺入獄,就算只是有貪賄之嫌,你要聘請律師辯解,費用動輒也是天文數字,要貪,你也未必貪得了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