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香港及美國學者率領的團隊,在一四年進行魚翅海味研究,於西營盤和上環附近的海味店收集超過四千八百個魚翅及碎翅樣本。當中發現香港市面出售的魚翅至少來自七十六個物種的鯊魚、鰩總目及銀鮫目,其中近三分之一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名錄》(IUCN紅色名錄)列為「受絕種威脅」的物種,即約有廿四個品種被列為「瀕危」及「易危」,數量佔總樣本數目的百分之十五。
全球現有超過四百種鯊魚品種,而在本港的海味街就已發現了七十六種,瀕危及易危品種更佔約三分之一,情況不可忽視。本港現時出售的魚翅,難以辨別鯊魚是否屬於瀕危物種,顧客無所適從,政府應立法列明鯊魚的產地來源和品種等資料,設立「魚翅食品標籤」,讓市民在選購時掌握正確的產品資訊。
香港有關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管制的法例只限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受保護名單,未有納入名單的瀕危物種在港售賣並不違法。但此名單並非國際唯一公認的瀕危物種名單,港府應考慮加入限制IUCN紅色名錄的瀕危物種入口。
每年約有一億條鯊魚因其魚翅被捕殺,抵制魚翅就是為了不讓鯊魚絕種。由於香港是全球魚翅的貿易中心,食用魚翅量亦最大,國際社會因而促請華人地區尤其是香港停止食用魚翅。
作為世界公民,有責任保護瀕危物種。要移風易俗拒吃魚翅,政府須加強執法,杜絕受規管的魚翅貿易,亦應加強教育及宣傳保育,筆者已經提出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就保護鯊魚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