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洋遊客落區插旗 舉家賣唱「籌旅費」

賣唱可養家!各區街頭湧現外籍人士「籌旅費」,不僅有背包客賣明信片,近日更多一家大小走上街頭賣唱,父母拿起結他、非洲鼓,小孩就赤腳玩樂,他們豎起籌募旅費紙牌,吸引不少熱心途人送上金錢和食物。本報發現多個外籍家庭以遊客身份來港,部分更非首次來港「籌款」,遭網民直斥他們藉此養家。立法會議員指政府至今仍未界定街頭表演與行乞活動,擔心有遊客仗着表演名義,來港行乞或當黑工。

「我們唱的歌有愛、有關於自然,是隨心唱,多謝支持!」一對金頭髮、藍眼睛來自俄羅斯的母女,近日頻頻現身人來人往的上水天橋,及港鐵大埔墟站外隧道,母親手持結他,插上擴音器唱着俄文歌曲,約六歲的女兒時而坐地吃晚餐,時而蹦蹦跳玩耍。歌聲吸引不少途人駐足觀賞,亦有人掏錢放在結他袋,又有音樂愛好者與她們交換聯絡,即使是平日晚上,她們每小時收入約有百多元。

屢見不鮮 遇查出示證件了事

該名外籍母親表示,其俄羅斯的家正在裝修,所以帶女兒環遊亞洲,順道來港兩星期邊旅遊、邊賣唱,其社交網站亦顯示,她們去年已多次來港,並曾與環保團體合辦音樂會。

外籍家庭街頭「籌旅費」屢見不鮮,早前大圍的行人天橋便有一對母女在擺賣手繩,近日港鐵灣仔站外亦有一家大小在賣唱,兩男拍打非洲鼓,兩女則分別背着兩名嬰兒。此外,一名來自捷克的男子亦帶着兩女一子,上月在港鐵西灣河站出口賣唱,其紙牌上寫着「我們帶小孩環遊世界,分享音樂」,他自彈結他唱歌,兩名小孩則分別赤腳席地而坐和吃麵「填肚」,另一小孩就倚着牆睡覺。不少途人停下來捐錢及送贈食物予三位小孩,期間有巡邏警員截查,他們出示證件顯示遊客身份,即被勸喻離開。

該外籍家庭似乎很熟悉本地交通情況,被警員驅趕後隨即登上巴士,「轉場」至鰂魚涌繼續「搵食」。其中兩名女兒向記者表示,他們來港已有一個月,聲稱是次來港主要是旅行。惟記者發現,不少網民踢爆在過去數年,於本港多處不時遇見他們四出賣唱,直斥他們以行乞養家。過去曾有報道指他們以同樣手法在台灣賺錢;本報亦於前年揭發他們在港鐵站外賣唱,至深夜趕搭尾班車到青衣下榻的酒店。

或犯行乞罪及違反逗留條件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認為,這些外籍人士涉嫌干犯行乞罪,及涉嫌違反逗留條件,「佢哋唔係一時唔見錢要問人攞錢,而係長時間有目的嘅喺度。」他又指,旅客來港是觀光、探訪及消費,他們的行為明顯不屬於此類。

警方發言人回應,過去四年間,警方就行乞罪行共拘捕四百八十五人,任何人在公眾地方行乞,均可能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如屬第一或第二次定罪,可處罰五百元及監禁一個月;及如屬第三次或其後定罪,可處罰五百元及監禁十二個月。入境處發言人亦指,所有訪港旅客均須接受入境檢查和詢問,以確定身份,並須符合一般入境規定,包括留港期間是否有足夠旅費等,若訪港旅客不符合規定,或訪港目的有可疑,可遭拒絕入境。

街頭表演界線模糊 議員促修例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表示,外籍人士來港行乞或表演的情況有增無減,問題困擾本港多年,並直接影響國際形象。他指政府不能再逃避,應修例界定街頭表演與行乞活動的分別,禁止有外來人士以工作或表演為由,渾水摸魚來港行乞或當黑工。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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