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年無業男稱遭同住女淋滾水施襲

慣常獨居的中年無業男子,在一四年於社交網站認識樣貌娟好皮膚白皙的港女,引發一宗離奇傷人案。寄人籬下的港女聲稱遭迫遷,要求男子無償收留她後卻疑「鵲巢鳩佔」,原本只吃罐頭的男子被下令要煮飯煮麵予女方;女方投資失利後,更迫令男子搵工賺錢給她「家用」。惟他因被解僱無法供養她後,港女涉嫌以沸水淋向他身上,又復以刀背襲擊他的頭部。最終因胞姐上門探望男子時,發現屋內竟有陌生男女,才知自己胞弟因傷入院而揭發事件。

涉案的卅四歲女被告伍寧頤,報稱曾是澳洲留學生,事發後已速離男事主的單位,至本年初她在國際機場欲離境時才被截獲及拘捕。她被控意圖傷人及襲擊致造成傷害兩罪,控罪指她在一五年六月三十日,在秀茂坪順利邨某單位內,傷害及襲擊男事主林志華。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被告由多名親友陪同到庭,而她其中一名成年的男親友,在旁聽時一直手持獨角馬毛公仔。

現年四十一歲事主林志華作供時,間中出現口吃情況。他供稱,案發時獨居事發的順利邨單位,靠不同住的姐姐金錢接濟,平日他在家中上網、打機、及以Facebook與網友傾談。他指這次事件前,他未曾試過「將Facebook嘅朋友變成現實嘅朋友」。他在一四年中在網上認識被告並成為朋友,因為「雙方的思想與立場相近」。一五年三至五月,住在東涌朋友家中的被告表示「苦悶」,林遂每周遠赴東涌陪被告聊天及買餸煮飯,至深夜才離去。被告其後聲稱因林的出現,她遭迫遷,要求獲林收留。迷信的被告更為此求籤,向林指「神話係好嘅」。林表示自己是被動,又感內疚下遂收留被告,但形容二人只是「多嘢傾嘅普通朋友」。

指遭被告刀背打頭 為看電視劇停手

惟被告入屋後,不但不交租,林並要替被告買飯煮飯,因被告「對食物有啲要求」。而被告有投資股票但大部分失利,遂要求林做苦工「補償」,林終找到一份回收廢鐵的工作,但每星期出糧都會把錢交予被告,約給了八千元。

案發日前,林遭辭退,被告得知後不斷責罵他「白癡」、「廢柴」,又催促他盡快找工作。案發當日,被告更揚言「唔死番啲錢畀佢(被告),就要攞我(林)命」,被告隨後以一百度沸水淋向他,他感到非常熱及痛避開,林被淋得脫皮並流血水,被告卻看着他的傷口掩嘴「發出異樣笑容」。被告及後又用刀背打他的頭部,直至被告要看電視劇《武則天》才停止打他。事隔十一小時,被告才叫救護車將他送院。他的右臂、左邊胸口等有二級燙傷,鼻樑裂傷等,留院八日。

案件編號:DCCC 37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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