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解放軍及公安的六旬男子,早年移居香港之後變身「爆竊專家」,先後多次因爆竊罪成被判入獄。他在去年七月出獄當天隨即「重操故業」,於其後個多月間七度在港九新界的工廈犯案,終被警方拘捕,他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及企圖入屋犯法等七項控罪,昨被判入獄四十二個月。
六十二歲被告朱書龍報稱無業,他早前承認入屋犯法、企圖入屋犯法、外出時備有偷竊工具等共七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責被告於出獄當天便犯案,而且被告為專業的爆竊慣犯,遂判他即時入獄。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時透露,在內地出生的被告曾在解放軍服役一年,亦曾當公安一年,他在一九八○年代來港後做過速遞員,以及曾在澳門賭場工作,被告聲稱因學歷低難找工作,最終淪為爆竊慣匪。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七月九日出獄當天到屯門一工廈單位爆竊,成功偷去多封合共一萬港元的利是;他之後在新蒲崗、荃灣及柴灣等區的工廈犯案,被現場閉路電視拍下犯案過程。
同年八月他再潛入柴灣一工廈單位,在該單位內偷走一萬元人民幣。警方之後在長沙灣一大廈地下發現被告形迹可疑將他截停搜查,並搜出爆竊工具。
案件編號:DCCC 99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