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化妝及護膚用品品牌「玫琳凱」(Mary Kay)昨入稟高院,指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天貓網」故意或魯莽,容許網上商店銷售假冒影射及侵犯該品牌商標的產品,要求法庭向「天貓網」、「淘寶網」和有關網店等合共五間被告公司頒發禁制令,阻止五名被告假冒影射及侵犯其商標,並向五名被告索償。
三名原告依次是「玫琳凱」品牌的美國母公司Mary Kay Inc.、其香港子公司玫琳凱(香港)有限公司、其中國內地子公司玫琳凱(中國)有限公司。五名被告全是內地公司,依次是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淘寶中國控股有限公司、蒙城縣慶豐農資有限公司、上海天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首三名被告共同經營「天貓網」,而在由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經營的「淘寶網」,也可找到「天貓網」的內容和登記網店。第四被告向「天貓網」提交一封偽冒原告印章的授權信後,「天貓網」沒有向原告求證和確認,便准許第四被告以「慶豐化妝品專營店」的店名在「天貓網」獨家銷售「玫琳凱」產品。
入稟狀續指,第四被告不久後以包含原告品牌名稱的互聯網域名,在「天貓網」再開另一間名為「玫琳凱加內喜專賣店」的網店。首三名被告之後按原告要求,從「天貓網」移除該間網店及另外十五間網店,但第四被告於去年八月在「淘寶網」又開網店,繼續出售「玫琳凱」產品至今。另外,第五被告也以「天貓超市」的店名在「天貓網」出售「玫琳凱」產品。
案件編號:HCA 24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