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大叫「陳嘉信我斬死你」 涉揮刀刑嚇法官 裝修工提堂

【本報訊】中年漢於本周二帶同新買的菜刀往高等法院闖入法官陳嘉信主審的法庭,涉嫌在庭內將刀劈向法官兩米前桌子,並大叫「陳嘉信我斬死你」、「別以為我找不到你」等說話。他事後被警方控以一項刑事恐嚇罪名,昨早被解到東區法院提堂,暫時毋須就控罪答辯,法庭下令將他還押至下月十六日,以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

案發日攜新買菜刀到高院

被告余祖林,現年五十三歲,他在一二年取得單程證來港定居,現報稱裝修工。被告面對一項刑事恐嚇罪,即於今年十月十七日,在中環金鐘道高等法院大樓七樓十三號法庭內,威脅法官陳嘉信會使其人身體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被告昨由囚車押解到庭應訊,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向證人錄口供及索取高院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日早上攜同新買菜刀到高院,原本聽取他早前一宗訴訟申請的判決,得知申請被拒後,便走到高院地下查看案件審訊表,然後再到陳嘉信主審的十三號法庭干犯本案,當時陳正在審案,被告在僅兩米距離向陳揮刀,及疑以普通話說出:「陳嘉信我斬死你」、「無法無天」及「別以為我找不到你」等恐嚇說話。

案情嚴重 申請保釋被拒

控方反對讓被告保釋,指本案有別於一般恐嚇案,事件顯示被告是早有預謀犯案並有特定目標人物,控方並展示被告當日所揮舞的菜刀照片,強調案情非常嚴重,被告一旦獲保釋有機會再犯。

辯方則提出以現金五百元為被告申請保釋。辯方指,明白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被告亦自知涉入嚴重案件,但仍望裁判官可考慮申請。辯方指被告在港無案底,月入萬多元,要供養在內地居住的妻子兒女,是家中經濟支柱,又指被告工作和住處均在打鼓嶺,承諾保釋期間不到案發地點附近,亦不會離開香港,並會到警署報到。

不過,法官指控罪嚴重,擔心被告不依期歸押及再犯,加上控方證據強烈,否決保釋申請,但准被告在本月廿六日到庭覆核保釋申請。一直還押犯人欄內的被告表現平靜,但得知不能保釋後,臨離庭時舉手以普通話向裁判官說:「我有話想跟法官講一下。」惟最後被庭警帶走,着他自行與代表律師溝通。

案件編號:ESCC 289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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