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個綠置居項目景泰苑於六月底落成後開始「派鎖匙」,惟僅經歷首個風季後,業主發現牆身及天花滲水,延誤裝修及入伙,另一方面業主面對交還公屋,否則要繳付三倍租金,同時又要供樓。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有關情況難以接受,要求當局檢視樓宇品質及收樓程序;議員梁美芬亦批評事件打擊市民對綠置居的信心。政府回應指有關滲漏修補工作已於九月初完成。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應質詢時表示,綠置居六月起陸續入伙,房委會收到的損壞情況報告多涉及瑕疵及表面污迹,承建商短期內會完成修繕工作,而涉及滲漏的單位有七個,已即時修補及在外牆作噴水測試,有關工作已於九月初全部完成。房委會會為綠置居單位提供一年保養期,保養期由買賣當日起計算。陳帆表示,明白颱風並非令樓宇滲漏的藉口,有關承建商的表現會記錄在案。
另外,在公屋交樓方面,陳帆指綠置居業主在購買單位後,須於六十日內遷出原有公屋單位,如不能遷出,可申請延後三十日,並繳交三倍租金。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房委會不會進一步延遲收回綠置居業主的原有公屋單位。他又指,房委會收回有關公屋單位後,需進行修繕,一般情況下四十四天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