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人鄧龍威於二○○○年在菲律賓涉嫌藏毒被重判入獄四十年,現正申請上訴。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就鄧龍威事件提出質詢,要求當局關注及支援外地被監禁的港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當局接到有關求助後,已同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保持聯繫,而每次收到求助,均會透過大使館作跟進安排,而大使館亦多次與當地司法部門接觸,並協助當事人反映訴求,為當事人提供生活必需品及翻譯等。
李家超表示,港府重視港人在外地被拘留及監禁個案,港府收到香港居民求助後,外交部駐外使領館、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會提供適切協助。他又指,港人在外地不論因刑事案件、審訊、災難、交通意外、人身傷亡,政府都願意提供協助,但不能不尊重其他國家的法律及司法制度,而每個國家法律程序有其獨特性,港府不能評論。
議員周浩鼎表示,在歐洲移交被判刑人士的安排很普遍,只要兩地同意安排,就可節省很多程序,關注外交部有否與菲律賓有關部門就有關事件交涉。
李家超表示,如要移交被判刑人士,當事人在當地所犯的罪行要在本港同樣是罪行,判決需為最終判決,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待決,刑期為三年以上及移交後餘下刑期至少仍有一年,而兩地政府及當事人均需同意移交安排。港府與菲律賓政府正處理七宗港人在菲律賓判刑個案,七宗個案的法律手續尚未完成。菲律賓政府需向香港提交有關人士定罪、刑期、服刑情況等資料,港府仍在等待有關文件,以及菲律賓回覆是否同意移交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