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定於本年底召開的例會,通過將內地訂立的《國歌法》納入香港和澳門的《基本法》附件三,以便將該條全國性法律在港澳實施,打擊兩地的侮辱國歌行為,其中港府已表明會在《國歌法》納入附件三後展開本地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日列席十九大會議前表示,在香港發生的「噓國歌」事件違反《基本法》,損害國家尊嚴,故人大常委會會盡快通過把《國歌法》納入附件三。
問及香港《國歌法》應否設追溯期,即有權追究在完成本地立法前作出的侮辱國歌行為,李飛指「到時候再作決定」。
同樣列席十九大的前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則表示,《國歌法》應否有追溯力,可根據香港本身的法治制度來考慮,最重要的是,「對任何一國家的國民來說,尊重國家、國歌和國旗,是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