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美容針誤殺案:CIK製品程序指引 控方:抄襲其他公司

【本報訊】DR醫學美容集團為女顧客進行CIK療程時發生致命事故,集團創立人周向榮、涉事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及負責施針的女醫生麥允齡,三人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周向榮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涉事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聲稱使用的CIK製品程序指引,是從其他公司的指引搬字過紙抄襲出來。

控方指,任何療程都應該訂立一套標準程序指引,以書面列明所有步驟,避免操作期間出現人為錯誤及偏差,而指引需經過實際操作才能驗證成效,周向榮曾經接受醫學訓練,應明白有關指引的重要性。然而,周每月巡視APSC業務時,未有索取CIK製品的程序指引查看,有關指引僅是兩頁紙文件,而且是抄襲得來,指引提到配製CIK製品需使用的機器及設備,有部分與APSC所具備的不同。

周向榮指是次被告制訂

周向榮指,上述指引是由次被告陳冠忠制訂的,他沒有向陳索取指引查看,亦不知指引是否陳抄襲得來。APSC處理不同種類的人體組織或幹細胞,每款製品各有指引,他信任陳,因此沒有逐一向陳要求查看,但他有叮囑陳,實驗室要跟足國際認證規格。他認為參考他人的範本制訂指引並無問題,但完全抄襲就不能接受。

案件編號:HCCC 437/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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