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漢疑多次「賴死」在「哎(口也)女婿」胞姐的家留宿,期間涉嫌多次非禮女事主X及她十一歲女兒,事後被控七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區院續審。辯方盤問X時,質疑X曾向被告三名子女索取五十萬元,作為幫被告「買番啲自由」,X否認。X作供後,法官鑑於案件有新進展,將案定於明年一月廿九日重審。
辯方昨講述其版本,六十歲男被告去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在X家中,待X子女上學後,被告入房喚醒X,X起身臉帶微笑,被告遂坐在X身旁,用右手搭着X肩膊,見X沒反抗,遂向X表白:「我好鍾意你」又欲親吻X,但X拒絕:「我哋冇可能!」其後兩人返回客廳談天說地,X提及手臂疤痕,被告遂摸X的手,X亦沒有反抗。X否認辯方的版本,X並解釋,被告年紀大,更是自己胞弟的「岳父」,另外她依靠綜援維生,直言:「唔通我養埋佢(被告)?」X自言單身多年,坦言「搵伴都唔使搵世伯!」
辯方又指,X事後曾和被告三名子女見面,席間X稱不想報警,提議他們帶她女兒到迪士尼樂園遊玩,又指她兒子想要單車,她則想裝修住所,並表示有朋友教她向被告一家索取賠償,惟X作出減價後,被告三名子女仍拒絕付款,X才報警。
X全盤否認,反指是被告子女提出以金錢和解,並着X帶子女散心,但X拒收,明言「如果收錢唔報警,我就唔係人」。
案件編號:DCCC 37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