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聲請者涉呃36萬租津案 證人:被告從未居住報稱地址

【本報訊】來港提出酷刑聲請尋求庇護的十一名孟加拉籍男子,被指在一○年至一四年間向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疑訛稱租住新界單位,涉嫌藉此騙取合共約三十六萬元的人道援助租屋津貼,最終被廉署拘控。法庭先審理其中一名被告的案件作參考,該案的四十五歲被告Shahidul Islam控欺詐罪,早前他就案件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官否決後,昨於西九龍法院受審。

控方昨傳召首名的女證人陳珍妮(四十三歲)作供,陳亦捲入本案,她早前已承認訛稱將物業出租予酷刑聲請者,並透過該些聲請者,向ISS申請租金及雜費開支津貼的。陳供稱,在案發時她亂稱是粉嶺坪輋一住址的業主,但實際上該處屬陳父有份經營公司的辦事處。在陳父死後,陳開始協助一批酷刑聲請者,以該辦公室向ISS申請租津,當中包括本案被告,惟該班聲請者從未入住過該單位。

稱抽佣兩成 餘下交被告

陳續指,她在本案每月可藉此從ISS收取八百至一千二百元租津,她抽取其中兩成款項,餘下八成款項全收交予被告。惟辯方在盤問陳時質疑,陳是把收到的租津直接交予被告的實際業主,而非交予被告,陳否認。辯方又指ISS核實申請人資料過程粗疏,陳表示同意,並指通常ISS職員致電核實有否相關租客時,「都未讀完全名,我話有,佢哋就收線」。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TWCC 155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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