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獨立黨」設化武「科研組」

【本報訊】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其後拘捕五名男子,控以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五罪。控方昨於高院繼續播放第五被告文廷洛的會面影帶,大爆「全國獨立黨」的內幕。文談及該黨的組織架構,指話事人Louis年約廿多歲,而擔任財政的是中年漢Ryan,每月會收成員一百元會費,文曾交過兩次會費,到第三次時因無錢且想退黨而無再交。文又指該黨有一個「科研組」以研究煙霧彈等化學武器,並透露被告陳耀成、鄭偉成及彭艾烈等均屬該「科研組」。

會面影帶播第五被告示範

文廷洛續指該黨有一個特別手勢及口號,成員曾在會議中示範過,文則在片段中作出有關示範,他以右手握拳從胸口處向外伸展並大叫「勇武抗爭」。另外,文亦供述了在一五年五月廿七日至凌晨期間,他與陳耀成、鄭偉成及另一成員「OI」共四人,一起在亞視舊廠房做煙霧彈,當時陳及鄭把硝酸鉀、食用沙糖及AB膠放進紙杯攪勻後,再用打火機點着紙杯「測試」,其後產生紅色火光及白色濃煙,並燒了約半至一分鐘。

辯方之後盤問在一五年六月十四日晚上拘捕文的警員邱樹明,隸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的邱表示,當晚與組員打開密封檔案,得知案件詳情便作出拘捕行動;邱稱不知警方原來已收取相關情報約三周,亦不知有探員曾跟蹤目標人物。辯方質疑指,根據會面紀錄,最初文無提過有「十個八個」煙霧彈製造成功,是邱先稱「你話有十個八個煙霧彈」,邱表示不記得消息來源,但確是他先提及。辯方質疑邱與文錄影前,曾威嚇或教導文如何回答,邱否認。五名被告依次是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廿二至卅五歲)。

案件編號:HCCC 4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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