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首九個月本港整體貪污情況輕微下跌,惟可追查貪污投訴上升百分之九,其中涉及政府部門的可追查貪污投訴更大幅上升近一成六。廉政公署表示,過去有個別檢控個案涉及政府官員,會繼續提高公職人員對各種潛在利益衝突情況的警覺性;至於涉私營機構貪污投訴,廉署接獲的個案同期亦上升百分之三,其中樓宇管理佔近四成。
廉署向立法會提交施政報告工作匯報,該署首九個月共接獲二千二百一十四宗貪污投訴,較去年同期微跌百分之一,當中可追查貪污投訴為一千六百九十八宗,上升百分之九,認為本港整體貪污情況依然有效受控,七成五投訴人以具名方式舉報貪污,數字稍高於去年同期的七成三。
涉及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則有六百零九宗,較去年同期下跌了百分之八,但可追查貪污投訴則由去年同期的三百六十九宗增至四百廿八宗,升幅近一成六。廉署指,市民對公務員及公職人員應有的誠信及廉潔水平要求甚高,儘管有個別檢控個案涉及政府官員,甚至涉位高權重者,但不論涉案人士的背景、地位及職位如何,廉署定必依法追查所有貪污案件。
私營機構的貪污,今年首九月則較去年同期上升了百分之三,由一千四百廿一宗增至一千四百六十七宗,當中可追查貪污投訴上升百分之七,最多投訴的界別是樓宇管理業,達六百一十二宗;金融及保險業有一百五十五宗;建造業則有一百卅一宗。有關公營機構的投訴則由一百五十九宗減至一百卅八宗,減幅達一成三,而可追查貪污投訴則由八十三宗增至九十宗,上升百分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