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姦劫案被告:鳳姐抬價至二千六百

【本報訊】船務文員涉嫌姦劫鳳姐被捕後,聲稱是付款與她玩「強姦遊戲」一案,涉案卅七歲被告梁家威昨於高院出庭自辯。他透露案發前兩年開始沉迷賭波賭馬,至去年底案發時累積賭債逾卅萬元,妻子見他成身債「無希望」提出分居。案發日他為此與妻爭執後,心情不佳遂到荃灣召妓。他提出以一千六百元,「好似人哋強姦AV片咁去做」,並要用索帶綁起手腳,女事主應允,但因性交中途遭他人按鐘打斷,他興致盡失,事主更抬價至二千多元,他大感不滿,遂放下一千元。

被告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一日在荃灣川龍街鳳樓強姦女事主X(三十四歲),及搶劫X的一千六百元現金及手機。

被告續供稱,當時X曾說過「唔做都要二千六(百),你唔畀,我就叫啲姊妹過嚟話你強姦同打劫」。被告指,不滿「涼又無得沖,做又未做完,仲要畀佢講」,最終放下錢便走。案發後三天,他見報章刊登影到他樣貌的閉路電視截圖,驚訝自己牽涉案件,遂致電荃灣重案組欲作澄清,但警署無人接聽。

手機找到搜尋「強姦」記錄

他又為警方在他手機找到「一樓一每日賺」、「強姦 DNA」及「荃灣 搶劫」等搜尋記錄解釋,他指曾經瀏覽鳳姐遭姦劫的新聞,當搜尋器彈出一些建議搜索字眼,他「是旦撳咗入去睇」,案發後他發現自己登上報章,因此作出了相關的搜尋。

案件編號:HCCC 18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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