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香港愈來愈多人認識社企,但市民對社企嘅定義亦唔係太清晰。香港社會創投基金創辦人及行政總裁魏華星(Francis)就認為,唔少人將社企同非牟利機構或慈善團體混淆,有種覺得社企係唔應該賺錢嘅諗法,但其實社企同普通企業一樣都係商業機構,只係喺過程中會考慮更多社會嘅發展同需要、對環境保護等社會責任,而「創效商業」呢個名詞或者可以代替「社企」,畀到大家更清楚嘅概念咁話。
Francis創辦嘅基金參與逾二十個社企項目,包括為港人改善居住問題及脫貧嘅「光房」等,但佢話以前嘅年代,大家會話「無奸不成商」,但今時今日資訊流通發達,只要一上網,所有唔好嘅嘢都會無所遁形,所以千祈唔好諗住可以欺騙消費者。
相反,好人好事亦會不時被網民發掘表揚支持,所以佢認為依家想要做生意,就一定要從社會的出發點考慮,解決或改善社會問題,例如喺生產之前就已經選擇好對環境最冇影響嘅材料同方式,點維持可持續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