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入侵同學電腦 中大生輕判感化

【本報訊】中文大學男生兩年前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時,跟同班男同學是「好兄弟」,後因兩人友情不再,男生作出一連「報復」行為,包括致電滋擾同學的母親,又作出黑入對方的社交網站帳戶改密碼,更擅自替同學報讀大學其他課程,令對方不能報讀心儀學科等。涉案被告早前承認十二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在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直斥被告「心胸狹窄,EQ(情緒智商)超低」,但考慮被告有悔意,事主及事主母已原諒他兼替他撰信求情,遂輕判被告感化十二個月。

廿一歲被告洪緯民,現時就讀中大電腦科學系二年級。裁判官斥責被告用「黑客」方式登入事主的多個電腦帳戶,侵犯對方私隱,情節嚴重。裁判官指事主心胸廣闊,案發後仍肯替被告求情,反觀被告卻心胸狹窄,以報復方式對待事主,告誡被告要好好反思,日後如何面對事主。控罪指被告於一五年七至十二月間,不誠實使用電腦登入馮姓男事主的不同網上帳戶。

案件編號:WKCC 466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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