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下周五判決

【本報訊】二○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期間,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廿人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理旺角彌敦道的佔領區,各人事後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視法庭罪,當中十一人、包括黃之鋒及岑敖暉早前已認罪,但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另外九人則不認罪,並於早前在高院受審。

撞正黃之鋒生日

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二十人的案件,將於下周五(13日)下午二時半裁決,由主審法官陳慶偉宣讀判詞,預計需時三小時,而當日適逢是黃之鋒的廿一歲生日。

案中十一名承認控罪的人士包括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盺、馬寶鈞、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黃麗蘊及楊浩華,他們早於今年七月已向高院承認藐視法庭罪,由於要等候其餘不認罪的九人之審訊,故法官一直未有判刑。至於不認罪的九人包括黃浩銘、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各人的審訊已於八月廿四日審結,法官其後決定押後裁決,但一直未有具體裁決日子。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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