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遺囑寫錯兒名 高院頒令糾正

【本報訊】外籍富商於二○○八年去世,留下逾一億元的遺產和兩份有問題的遺囑,當中最後一份遺囑更寫錯其中一名兒子的名字,令該名兒子險些失去受益人身份,結果引發訴訟,要尋求法庭解決。案件早前在高院審理後,法官昨日裁定死者最後一份遺囑屬有效,並下令「改遺囑」,把遺囑中寫錯的名字糾正,令該名兒子「復得」繼承遺產的權利。

已故富商遺妻兒七人

判詞透露,男死者Gobindram Atoomal Sawlani生前是一名成功商人,他曾結婚兩次,他過世時遺下第二任妻子和兩子四女。死者分別在九六年在一名銀行家的見證下,和九七年在第二任妻子的見證下,先後訂立兩份遺囑;但因該兩份遺囑都只得一名見證人,未能符合要有兩名或以上見證人的法律正式要求。此外,死者在九七年的遺囑中更寫錯了與第二任妻子所生兒子的名字,把「Anmol Kumar Sawlani」誤寫成「Anmol Gobindram Sawlani」。法官昨日裁定,死者於九七年最後所立的遺囑屬有效、下令把遺囑上寫錯的名字糾正,以及委任獨立人士管理死者的遺產。

案件編號:HCAP 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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