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七一前夕,社民連、香港眾志等人突襲灣仔金紫荊廣場,在廣場中央金紫荊雕像蓋上黑布抗議,事後有廿六人被警方拘捕,涉及公眾妨擾及刑事毀壞等罪名。其中廿一人昨到北角警署報到時,集體拒絕續保,警方暫准各人無條件釋放,但保留將他們再次拘捕及檢控的權利。
其中一名被捕人士周庭表示,作為公民運動的抗爭者,願意負上刑事責任,但不滿警方及律政司遲遲未決定是否落案起訴,要他們定期到警署報到,故決定拒絕續保。
「黑紫荊」案廿六名被捕人士當中,黃之鋒、羅冠聰、黃浩銘及林朗彥四人,因衝擊政總及反新界東北案現正在監獄服刑。餘下一人民陣新任召集人葉志衍則不在香港,預計他下月三日到警署報到時也會拒絕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