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恐嚇無下文 司法包庇漢奸黎

古人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即係壞人始終難逃法網咁解,之不過呢句說話喺香港啱一半嘅咋,事關司法保護傘專為反中亂港、壞事做盡嘅漢奸洋奴開啟,無論佢哋做埋幾多陰騭嘢都好,一樣可以打橫行,吹咩!

冇錯,講緊嘅就係壹淫媒老闆漢奸黎嘞。大家都知,呢件契弟向以虔誠天主教徒兼民主鬥士自居,實際上禍港殃民,講一套做一套,淨係今年六月涉嫌刑事恐嚇本報記者咋,左一句「我實會搵人搞×你」,右一句「×你老母×」,個款兇狠到同黑社會冇分別,邊忽似虔誠教徒呀?邊忽符合民主自由呀?話佢係偽教徒、敵基督,打着新聞自由旗號反新聞自由就差唔多。

漢奸黎嘅惡行被本報圖文並茂公諸於眾,全城嘩然,人神共憤。嗱,事發至今超過三個月,警方重案組早就完成調查,亦將資料交咗畀律政司,奇怪嘅係到家陣都冇下文,因乜解究呢?原來律政司一句資料不足,又將個波踢番畀警方,警方再調查一輪,再次將資料交畀律政司,但繼續泥牛入海無消息。喂,一單人證物證俱在嘅案件,又唔係乜嘢複雜大案,咁都要拖拖拉拉,互相扯皮,律政司存心偏幫,呼之欲出喇。

唔係講笑,本報記者自從受到漢奸黎出言恐嚇後,出街都提心吊膽,好驚隨時畀人搞。梗係喇,有人喺大庭廣眾之下恐嚇別人都冇事,司法擺明助紂為虐,受害人求助無門,唔驚至奇。再講吖,漢奸黎身為傳媒老闆,居然帶頭踐踏新聞自由,恐嚇正常採訪嘅記者,如果律政司咁都唔做嘢,日後記者仲點樣採訪呀?香港新聞自由仲有冇保障呀?

講起律政司包庇漢奸黎,已經做慣手勢咯。好似佔中咁,蝦兵蟹將紛紛落鑊,雙學三子仲加埋監添,但被視為佔中總指揮兼最大金主嘅漢奸黎至今逍遙法外,咁就難怪佢有恃無恐,一再講風涼話喇。有人質疑當局老虎屁股唔敢摸,狐狸屁股唔敢摸,就連走狗尾巴都唔敢碰,唔係冇道理o架,否則點會一時「證據太多」,一時「資料不足」,幾反智嘅藉口都噏得出吖。

講到呢度,功夫茶不禁諗起周星馳電影金句:「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嘅人,點同我打呀?」香港自詡法治之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偏偏有啲人可以聲大夾惡打橫行,港府好似驚佢有牙咁款,話冇古怪都冇人信喇。有立法會議員打算去信律政司作出質詢,要求就遲遲唔檢控作出交代,最怕司法同洋走狗沆瀣一氣,全部都係自己人咯喎,講乜都係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