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奪命大車禍揭發本港巴士司機的非人工時,運輸署指引竟容許司機每天工作最多十四小時,由於巴士司機底薪偏低,加上巴士公司人手緊絀,司機每天幾乎踩盡最高工時上限。要知道,交通工具行走在馬路上,不僅關乎乘客安全,更關乎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司機駕駛必須高度集中精神,試問每天揸車十多小時怎能不疲勞?意外怎能不長爆長有?
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幾可肯定,如此長時間的駕駛工作,全球所有先進地區都絕無僅有,只有香港例外,香港淪為第三世界一般,簡直恥辱。工會過去屢屢要求港府和巴士公司檢討工時和人手安排,但有關方面一直闊佬懶理,直至奪命慘劇發生,禍及無辜行人,政府高官才走出來惺惺作態,要求運輸署檢討云云。這種不死人冧樓不做嘢的陋習,二十年如一日,港產官僚何時才會吸取教訓?
人命關天,交通工具駕駛不當就會變成殺人武器,必須慎之又慎。港府高官出入有專人駕駛名車代步,當然不會明白小市民逼巴士之苦,更不會明白逼巴士之餘還要擔驚受怕的心情,但只要稍有同理心,政策不要一味向商界傾斜,更多地從人性化角度出發,很多意外便能避免。不管怎麼說,下調巴士司機最高工時,加強對巴士公司監管,乃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