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陪審團四男五女組成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隱瞞接受租賃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三百萬元豪華裝修,因而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他否認控罪,案件昨在高院原訟庭開審,法庭選出由四男五女組成的陪審團,各人今日將正式宣誓就任。在遴選陪審團期間,一名被抽中的男子明言:「我非常唔鍾意曾蔭權,呢個應該係個好嘅(豁免)理由。」法官認為其理由不充分,代表曾蔭權的律師卻隨即說:「但對被告嚟講呢個係充分嘅理由提出反對(任陪審員)。」該男子最終「得償所願」。

昨日抽選陪審團的過程尚算順利,法官在抽選前先提醒候選陪審員,雖然本案被告是眾人皆認識的前特首,且案件已受到傳媒廣泛報道,每名市民都應接觸過相關資訊,但陪審員其實毋須完全不認識被告,否則名人就難以接受審訊。法官強調,最重要是陪審員要保持公平公正,並且只根據庭上證據去審訊。

法官又指,陪審員不應受之前耳聞目睹的其他事情左右他們對被告及案件的看法,否則會對被告造成偏見,故陪審員不應理會任何傳媒報道的內容,之前所聽所看的任何資料均與本案無關,重申只應根據庭上證據判案。

男子「唔鍾意曾」 獲辯方豁免

縱然如此,一名女子被抽中時,先以搬屋事忙為由要求豁免,之後索性表示她看過新聞,對案件會有偏見。法官反駁說:「相信呢度個個都有睇過新聞。」認為她所提的都不是獲豁免的理由,不過,由於辯方律師提出反對,該女子最終未有成為陪審員。另一名被抽中的男子則表明「我非常唔鍾意曾蔭權」,結果他同樣因辯方反對他出任陪審員而獲得豁免。

案件預計審訊廿五天,庭上昨先讀出控方證人及與案相關機構名單,若陪審員與名單上的人或機構有關,須向法庭報告。名單上的控方證人有廿二名,包括多名政府官員,其中官階最高者為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現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劉吳惠蘭。

曾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

至於與案有關的機構名單共廿七間,除雄濤廣播、香港數碼廣播(DBC)、深圳東海花園與其所屬東海集團名下公司,還有若干政府部門,例如行政長官辦公室、行政會議、發展局、商經局,以至通訊事務管理局、電訊管理局和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等,以及何周禮名下的建築設計事務所等。

現年七十二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之下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罪指他身為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涉嫌於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二年六月卅日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利益,即東海花園一個三聯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他憑其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身份的作為或不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曾作出上述行為,而接受該利益。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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