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涉事團受旅議會基金保障 大航假期疑違規

【本報訊】大航假期肇事旅行團遇嚴重車禍,旅行社昨透露正跟進賠償事宜。據團友提供該團的宣傳單張顯示,該團受旅遊業議會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不過,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指該單張內容或涉違規,旅議會已去信大航要求解釋,對方需於十四日內回覆,規條委員會之後開會就是否違規作裁決。根據旅議會指引,「在香港以外地方集合和解散的一天團」並不受上述基金計劃或旅遊業賠償基金保障。大航假期指會了解事件。

據旅議會○一年所發指引,「外遊旅行服務」主要是指符合「由香港開始的旅程中所提供的交通載運」、「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的住宿」及「在香港以外所進行活動的安排」此三項條件中任何兩項的服務,而在港外集散的一天團,因只符合其中一項條件,不構成外遊旅行服務,參加這類團的旅客不會受兩個基金保障。

在港外集散一天團不符條件

指引並稱,○二年一月起,所有關於在港外集散的一天團廣告,必須清楚註明旅行團不受基金保障。董耀中指如證實有旅行社違規,過往多以罰款懲處,最高罰款為廿萬港元,議會甚至可取消其會籍,視乎是否初犯等不同因素而定。

本報記者昨到訪大航其中兩間分行,有職員介紹該團屬熱門一天團,「食足三餐」,行程中包括曾獲內地電視台推介的景點。記者在兩分行分別取得同一團的傳單,其中一張標示該團受意外緊急援助基金保障,另一張卻標示不保。被問到內容是否曾作修正,職員表示不知情。

回應指正了解事件 跟進賠償

大航假期中國部總經理黃永青昨接受查詢時指,暫未看過有關單張,稍後會再確認單張內容,了解清楚事件,包括有否印錯或打錯等操作上失誤。黃並稱,涉事旅行團有保險保障,部分團友亦有買個人保險,公司正跟進賠償事宜,至於會否發恩恤金,稍後會研究。涉事旅行團費每人一百卅九港元,早上在深圳福田集合,按行程即晚在福田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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