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非禮女租客 包租公囚四周

【本報訊】已婚包租公聲稱受酒精影響,趁一名新遷進單位的單親女租客在廚房洗碗時,乘機吻她臉及伸手入她裙底摸臀,還直言「唔好嬲我,男人係鹹濕」,繼而再緊隨她入睡房摸她私處,女租客報警。涉案包租公被控一項非禮罪,昨在西九龍法院認罪,裁判官斥他行為近乎違反誠信,且不止一次非禮事主,案情嚴重,監禁是唯一選擇,判他入獄四星期。

六十七歲旳被告吳國強,報稱的士司機,被控於今年七月八日在葵涌德士古道一大廈單位內,非禮女事主X。辯方求情指,被告兼職復康會司機,經朋友介紹而認識X。被告經常喝酒,案發日下午他先喝了半杯高粱酒,之後再喝了X給他的「補酒」,結果「撞酒」致犯案,並無預謀,但他明白自己酒醉三分醒,自知犯錯。被告妻子在求情信稱,對丈夫犯案感震驚,但相信他只是酒後亂性。

案件編號:WKCC 439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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