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年於西貢蠔涌亞視舊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並控以五名涉案男子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共五罪,控方昨於高院繼續傳召在前年五月廿八日凌晨,於舊廠房外監視的數名刑事情報科警員作供。惟辯方質疑眾警的可信性,並指他們的口供與當日所做的跟蹤報告內容有不同,更質疑警員在庭上「作古仔」。警員回應指若跟蹤報告沒有完整記錄他們所見所聞,應以他們書面證供及庭上證供為主,警員亦否認有「作古仔」。
五名被告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廿二至卅五歲),當日在亞視舊廠房外監視的女警吳頌安及男警林啟倫,均遭辯方指他們的跟蹤報告從無提及首被告陳耀成拿着涉案膠箱進入廠房,質疑二人證供可信性。兩警則解釋書面證供才是其完整紀錄,林更稱因有同事在電台報告過,他理所當然認為毋須再講。
林啟倫在庭上供述,他在距離廠房約五十米監視,見到陳、胡及文三名被告,爬過矮牆進入廠房,不久他便看到廠房頂樓及天台,共三次有黃白閃光及冒出白煙,其後又見到鄭從廠房草叢行出,講電話及騎電單車離開。辯方質疑林是在第二份口供才首次提及白煙,跟蹤報告更稱三名被告是爬過「鐵絲網」入廠房,懷疑其可信性。林解釋當時只是向電台精簡匯報,眼前景象則記在腦中,待書面證供才全部說出,至於「爬鐵絲網」一說,可能是寫報告的同事自行創作上去。辯方直指林是即場作古仔,林曾答:「是」,但隔了兩秒後才稱誤會辯方意思,並否認作古仔。
案件編號:HCCC 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