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將入稟追討游梁薪津

【本報訊】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早前亦被終審法院拒絕上訴申請,喪失議員資格已成定局。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全數追回二人向議員酬金及預支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合共一百八十六萬元,「回水」限期已於本月十二日屆滿,惟在限期前後亦未有收到還款。據悉,立法會行管會已委託律師處理,並將會入稟法院追討游梁有關欠款,游梁隨時要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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