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前總主任束健銘前年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平機會追討約滿酬金逾八十六萬元,原獲判勝訴,但平機會向高院上訴並於今年三月上訴得直,原審裁決被撤銷,發還勞審處重審。案件昨日首日於勞審處重審,並完成申索方案情部分,平機會時任主席周一嶽今早將會出庭作供,審裁官料後日(周四)會有裁決。
束健銘被指於二○一四年歧視條例檢討的公眾諮詢期間,出席教會活動時動員教友去信平機會提出反對意見,事後不獲發約滿酬金。審裁官李家樂昨指出,審訊的兩個爭議點是束健銘沒有向平機會申報而出席教會的討論會是否違反平機會規定,及平機會認為他沒有圓滿完成工作而不付約滿酬金的做法是否恰當。
束健銘作供指,當日於教會的討論會就歧視條例諮詢、同性婚姻合法化及性傾向條例向與會者分享立法或修例後造成的影響。李官指出,平機會的行為指引列明僱員不應參與涉及討論平機會工作的活動,為何束仍參與活動且不申報。束強調,當日是以基督徒身份於教會的內部活動表達意見,與平機會工作沒有衝突,又指作為市民,沒有一條法例可以抹殺他表達意見的權利。他亦表示,時任主席周一嶽於任期內於同志運動站台做主禮嘉賓,也主張要於任內成功爭取性傾向條例立法,但據他所知,周一嶽沒有申報。
另外,討論會的另一名講者、性傾向條例家校關注組召集人黃偉明供稱,束健銘當日只是解釋立法或修例的影響,而且覺得他當日能促進諮詢進行,並鼓勵與會者表達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