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家爆早返工遲放工普遍

運輸署規定巴士車長休息時間必須不少於十小時,但有前車長爆料指,城巴有車長「偷雞」提早上班或延遲下班,簽更紀錄不違規但與實際工作時數不符,更形容情況普遍,質疑城巴管理層稱巴士車長工時符合運輸署規定是「擘大眼講大話」。

城巴指簽更紀錄與實際工時相符

曾任職新巴車長的羅先生向本報爆料,指有巴士車長違反運輸署工時指引,會簽更下班後額外開多一轉車,又或者先開一轉車才簽更上班,但他的簽更紀錄卻沒有反映該些額外工時,導致車長下班後休息時間可能少於運輸署規定的十小時。羅指「偷雞」情況普遍,且多出現於後備車長身上,因他們想「賺多啲」,多會選擇服從編更部門安排。他說以往當後備車長時,每月有十八天有簽更紀錄與實際工作時數不符,除新巴外,城巴亦有相同情況,他質疑城巴管理層「擘大眼講大話」,批評現時巴士車長所承受的壓力較其他運輸同業大。城巴發言人回覆指,即使車長在簽到前已開車,或於簽收後再開多一轉車,其填寫簽到紀錄時亦會記錄該段額外工時,強調城巴在安排車長額外工作前,會確保安排符合運輸署指引。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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