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共享計劃屬過渡型

坐而論道不如起而行動,政府為緩解公營房屋供應短缺所帶來的壓力,主動聯繫良心業主與地主及協助社福團體推出「社會房屋共享計劃」,預計年內可惠及一千個低收入家庭,有關舉措引起各界關注,議論紛紛。

房屋及土地問題對政府帶來沉重壓力。公屋輪候時間由最初承諾的「三年上樓」,近期已急升至四點七年;為社會詬病的劏房問題,調查發現已逾十萬戶,居於衞生環境惡劣及危機四伏之地,而且劏房更蔓延至不符法例規範及火災隱患頗高的工廠大廈。政府必須坐言起行,推出措施,向社會展示有誠意及決心解決這個深層次矛盾。

上述共享計劃是一項「政府推動、民團主導」的過渡期措施,帶有極強的試驗性質,不能視之為房屋政策。畢竟一千個家庭,與等上樓的龐大住戶數量比較,簡直是「滴水車薪」。社會問題不是個別良心業主出於善心可解決,必須通過公共政策來處理,所以社會不能寄予過高期望。

話得說回來,共享計劃有其價值,可適度幫助極有需要的困難住戶解決燃眉之急,為他們帶來人間溫暖及希望。而由民間主導計劃的好處是更能貼近社會實情,用靈活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且計劃亦進可攻退可守。以三年為期,倘若有更多資源供應,可擴大相應計劃,如近日熱議的「貨櫃房計劃」。要是公屋興建順利,則可視之為純過渡安排。未來立法會審批政府資助撥款,應以務實態度看待,急民所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