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同居女友12歲女 案底男勢囚

【本報訊】有兩次非禮前科的建築男工在今年四至五月間,趁與同居女友的十二歲女兒獨處在家時,先後四次藉詞按摩及搔癢,而向她摸胸非禮,更試過將她內褲褪至腳踝位置,在她近乎全裸下,向她由腰摸上胸。女童期間有反抗及大叫拒絕,但不得要領。直至六月時,被告指稱女童偷錢,女童遂反向母親「爆出」遭被告非禮的事,事件並報警處理。涉案卅歲男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四項非禮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或考慮以裁判法院的最高刑期,即判囚三年作為懲處,現將被告收押至十月十日始作判刑。

被告指摘偷錢 反被揭摸胸

被告被控在今年四月至五月間,在將軍澳一住所內四次非禮十二歲女事主X。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以及女事主的創傷報告以作量刑。案情指,X母(卅五歲)○九年與前夫離婚後,一四年與被告發展為同居關係,今年六月十二日,被告指摘X偷他的錢,X反爆出被告多次摸她胸,無資格責怪她,X母聽到二人對話後向被告查問,被告否認,X母最終將告知X的學校社工,並由社工報警。

X向警方指,她與被告關係良好,事發時她因打波致腰痛及背痛,着被告幫她按摩腰背,有一次則是被告主動提出替她搔癢。豈料被告每次均脫去其上衣及胸圍摸胸;有次更將其內外褲褪到腳跟位置,在X全裸的情況摸其大腿至胸部,X均有大叫制止及表示會報警,被告始停止。而X稱一直沒有揭發被告,是因被告每次均有向她道歉。

案件編號:KTCC 12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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