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涉及三億元詐騙及涉嫌開空頭支票,在一三年底曾於澳門被捕的女商人陳美歡,於一四年五月入稟香港高院,申請將她與澳門風雲人物「街市偉」吳偉(又名吳文新),共同持有的銀信控股有限公司清盤。清盤案至今仍未排期審理,而反對清盤的吳偉昨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清盤呈請人陳美歡需向法庭存入約二百五十萬元作為訟費保證金,高院聽畢雙方律師陳詞後,押後裁決。
吳偉的代表律師昨在庭上陳詞指,陳美歡於澳門居住,且從沒向吳披露她在港及澳門的資產,故吳認為陳需向法庭存入保證金,以確保她一旦敗訴,亦可支付訟費。
律師又指案件由入稟至今仍未排期,質疑陳一直沒有具體行動,導致案件拖延,故要求陳於十四日內存入二百五十萬元。
陳美歡代表律師則反對,指案件自一四年入稟起,吳從來無要求陳存入訟費保證金,直至去年底才首次提出,認為吳拖延兩年半才申請,是對陳不公。律師又指吳知悉陳在澳門的住址,不會找不到她;而且吳亦明知陳有財政困難,仍然要求陳支付龐大的保證金。律師又指,陳並非有意拖延清盤案,該案將會盡快要求處理;律師亦要求減低保證金金額,以及應給予九十天限期去支付。
案件編號:HCCW 11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