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蘋果日報》(下稱《台蘋》)再涉失實報道判賠。《台蘋》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刊登題為《師逼生吃廚餘,讚真男人》的報道,根據一段影片的內容,指新北市私立莊敬高職一名魏姓老師逼學生吃廚餘。報道曝光後,魏受到各界撻伐,於是提出民事訴訟。士林地院認定有關新聞未經合理查證,判決《台蘋》及採訪記者需連帶賠償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十二萬港元),並於報紙頭版刊道歉啟事,以及刪除相關新聞。
魏姓原告控訴,他當時是該校的影視科專任教師,畢業學生一五年一月廿二日提出拍攝徵友影片留念,於是準備了道具廚餘桶、飯盒,而魏便順應學生要求,入鏡演出主持人。魏強調,裝飯菜的塑膠桶都是全新,食物也並非廚餘。但《台蘋》未經查證便作出報道,已經嚴重損害其名譽,要求賠償八十萬元(約二十萬港元)等。
《台蘋》記者則指,曾派人到學校採訪,但因學校正值放假,未有找到老師回應,但已盡合理查證的義務。
法院判決指出,現今社會因電子攝影器材普遍、影片拍攝便利,網絡充斥各式各樣影片,內容或真或假,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更應有所警覺,記者為了搶報社截稿時間,未以其他途徑予以查證,沒有等到魏的回覆說明,便直接以主觀角度猜想影片內容,已經損害魏的名譽,遂作出上述判決。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