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官地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富豪闢建泳池及網球場等設施惹爭議,地政總署昨日進一步披露,原來政府共批出一千八百份短期租約予私人業主租用官地作花園用途,佔短期租約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二。本土研究社要求政府公開招標有關土地,但地政總署認為短期租約數量龐大,公開招標並不實際。
短期租約土地共有五千三百幅,以面積計算,最多是建造鐵路或公營房屋的工地,佔整體約七成;未有長遠規劃的用地則佔大約兩成,大多公開招租作停車場或回收場等;還有約一成未必適合發展的土地,供社區團體申請,用作社會服務或農圃。剩下供私人業主申請作花園用途的土地,約涉一千八百份租約,佔總出租面積只有約百分之二。
地政總署署長陳松青昨在電台節目稱,批予私人業主的短期租約,主要是考慮到有關地方的位置、面積、地形或其他因素,未必適合其他人士使用,不能獨立出租作其他用途。至於日後可否公開招標,陳松青指要考慮行政安排,因該類短期租約數量大,若全部公開招標,涉及龐大的行政費用。他強調,若有關土地有其他用途,政府可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