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毒癮的男子去年運毒期間在街上被捕,警方在他隨身物品中找到六百八十七克狀似冰毒的晶狀固體,但經化驗後竟揭發毒品的含量極低,只含有約百分之二的毒品,即僅得十六克冰毒;而過往一般街貨冰毒含量是約有百分之九十八。男子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法官指被告把十六克冰毒當作六百多克冰毒出售,是欺騙其他吸毒者,惟被告「極為幸運」,「呃秤」毒品可以賣到是六百多克冰毒的價錢,但法庭只能按實際的十六克冰毒分量去量刑,最終只可判被告監禁五年。
法官又指,近年法庭遇到的販運冰毒案,冰毒純度有下降趨勢,法庭可能要考慮從販毒得益的角度去量刑。
涉案廿二歲被告張城浚,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寶田邨販運十六克冰毒。案情指,警方當日在上址街頭截停被告,從其隨身物品中找到六百八十七克狀似冰毒的晶狀固體,被告承認有意把該些毒品供應給他人,化驗後發現該些晶狀固體僅含十六克冰毒,而六百八十七克冰毒的市價約為廿三萬元。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從一個慣常供應者取得該批毒品。
根據判刑指引,販運六百克以上冰毒,量刑基準是監禁二十年以上;但販運十至七十克冰毒,量刑基準只是監禁七至十一年。法官在聽取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是極為幸運,如果他真的販運六百八十七克冰毒,判刑將會重很多,但他現時只需要監禁數年,因此寄語被告在獄中吸取教訓,改過自新。
法官在判刑時亦透露,被告稱從事廚房工人、運輸工人和回收工人等低收入行業,他自十八歲起吸毒,每星期吸毒三至四次,其收入不足以負擔購買上述毒品,估計他不是靠販毒賺錢,就是有其他沒有告訴法庭的收入來源。因為涉案毒品的純度極低,相信被告不會留作自用。法官以監禁七年半作為量刑基準,唯一減刑理由是被告認罪,因此判監五年。
案件編號:HCCC 21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