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測試三成「尿袋」惹火

手機充電器(俗稱「尿袋」)爆炸時有發生,但政府卻警覺性不足未將之視作電氣產品嚴格規管!消費者委員會測試三十款外置充電器,九款未能通過安全測試,當中七款外殼物料的阻燃能力不足,亦有樣本實際輸入電流較標示高,有機會令USB超出負荷過熱,嚴重時可觸發爆炸。消委會促請政府倣效台灣及新加坡加強規管。有立法會議員指「尿袋」產品成行成市,但質量「無王管」,批評政府無視安全隱憂。

消委會今年一月至八月期間收到十一個有關外置充電器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加五宗,包括送貨延誤,貨品質素欠佳,如不能充電、電池發熱、甚至充壞電話等。

阻燃力差 電流較標示高

消委會較早前測試了三十款「尿袋」,售價由七十九元至五百元不等,產品標示的電容量介乎由5000mAh至12000mAh。測試結果發現,樣本表現參差,有四款總評獲得五分滿分,包括小米Mi PLM01ZM、SONY CP-R10、三星SAMSUNG EB-PA710、mophie powerstation PWRSTION-6.2K。但亦有不少樣本評分較低,表現最差三款只獲一點五分。

測試中發現九款樣本未能通過部分測試要求,其中七款「尿袋」的外殼物料未能通過火燄測試,外殼被火燄燃點三十秒後,仍繼續燃燒超過六十秒,若「尿袋」的電池發生短路,有機會產生火花甚至起火。另有三款樣本實際輸入電流較標示高,差別由兩成至七成不等,高於標準一成上限,有機會導致USB超出負荷而過熱,最嚴重時會爆炸。

僅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

由於現時「尿袋」不屬於電氣產品,不納入《電氣產品(安全)規例》,只受《消費品安全條例》作一般安全規管。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指「尿袋」產品良莠不齊、安全性成疑,但現時政府並無指定法例規管,促請政府參考鄰近地方加強規管,如台灣規定「尿袋」須符合電器安全規例,以及標示可輸出的電容量等;亦可參考新加坡規定充電器須通過安全測試。

海關指早前接獲機構轉介後,在多區進行巡查,勒令兩間零售店舖將二十七件懷疑不安全的外置充電器儲存於指定的地方。過去三年,海關測試了十五個「尿袋」樣本,發現其中一個未能符合相關安全標準的防火要求,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

議員斥港府無視火警隱憂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指,本港多次發生「尿袋」起火事件,但不少市民仍未有警覺安全問題,甚至將「尿袋」充電過夜。她批評政府現時在法例上零規管,無視引發辦公室及家居火警的安全隱憂,促請政府檢討現行法例,以及為產品作安全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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