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死不認錯 校園淪港獨堡壘

經典電視劇裏面丁蟹呢個角色,經典金句「我打死人,但冇做錯。法官大人,我唔認罪。」傳誦至今,睇番依家香港部分大學生,校園宣獨冇錯,校方「打壓言論自由」有罪;民主牆張貼奚落高官喪子大字報,雖然「失當」但「情有可原」,要求嚴懲反而係「製造白色恐怖」。萬方有罪,罪在別人,一個二個直頭丁蟹上身。

呢嗱,十三間院校尋日發表聯合聲明,強調大學民主牆係學生暢所欲言嘅公開平台,政府出言箝制學生表達自由等於向校方施壓,大興文字獄;佢哋又話校園掛港獨橫額等行為冇違反香港法律,校方唔可以借法律之名打壓言論自由。至於奚落蔡若蓮喪子嗰筆,佢哋就話高官為教育局「殘害莘莘學子嘅政策」護航,年輕人訴諸不當情緒宣洩「情有可原」,反而學校要交代點解閉路電視資料外洩云云。

都唔知話佢哋「法盲」好抑或「文盲」好,《基本法》第一條大大隻字寫住︰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位階比本地法律更高,公開宣揚「港獨」點可能冇問題?再講吖,言論自由絕非漫無底線,好似德國咁,鼓吹納粹都有罪,監都有得坐吖!

至於講到「大興文字獄」,更加係得啖笑。真正嘅文字獄極度殘酷,受株連者唔係殺頭就係充軍,死咗分分鐘都要開棺戮屍,「威權政府」真係咁把炮搞文字獄,班頭頭仲可以咁威風喺度恣意鬧人咩?

唔講咁多大道理,做人最緊要過得自己過得人,辱蔡事件後,有學校取消教大學生實習,亦有傳學校永不錄用該校畢業生,嗰陣時佢哋就講「禍不及妻兒」,掉轉頭不滿高官「恨屋及烏」就搞埋人哋過世屋企人,呢啲唔係龍門任搬又係咩吖!

今時今日香港大學生愈來愈「丁蟹化」,孰令致之?「戴妖」之類嘅政治學棍鼓吹「違法達義」歪理,壹淫媒之類不良媒體長期宣淫播毒,固然係罪魁禍首,大學當局長期縱容,亦係難辭其咎。就以中大為例,當日學生參與違法佔中,校長唔曉之以理不特止,仲吹捧佢哋「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到今日港獨旗幟飄揚校園,呢位祭酒又一味鵪鶉和稀泥,將個波卸埋屬下就算,學生就係咁被縱到愈來愈大膽,愈來愈偏激。

哈佛大學最近有十名新生因為喺臉書發布種族歧視等言論而被踢出校,呢啲就係國際標準。正所謂,霹靂手段方顯菩薩心腸,對於近期大學校園種種歪風,唔該有關方面嚴肅處理,以儆效尤,否則只會繼續誤人子弟嘅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