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享受「精彩」人生

這年頭做「政治犯」實在風流,在獄中既可以領取安家費,還可以得到反對派政客及訟師輪流拜訪,好像英雄人物似的,與其他囚犯的待遇判若霄壤,難怪他們聲稱坐監使其人生「更精彩」,也難怪政治主教一直對自己逍遙法外感到慚愧。君不見,那位在城大校園張貼奚落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喪子標語的「港獨男」,公然叫囂「拉我啦」,大概也很想嘗嘗「精彩人生」的滋味。

過去常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恐怕是香港歷來最大謊言。在本地司法及外部勢力雙重保護之下,反對派本來就比別人更平等,如今連坐監也有特殊待遇,除了香港,全世界再也找不到第二例。其他囚犯每月只可接受兩次探訪,只有這班所謂「政治犯」例外,反對派政客及訟師車輪式「公務探訪」,次數及時間皆不受限制,有位議員助理甚至乘機頻頻密會獄中女友,這不是濫權又是甚麼?

反對派共有一百多位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員,加上大狀黨那班訟師,平均每人只需探訪一次,這些「政治犯」負責迎送就夠了,根本不必參與獄中勞役。

反對派政客濫權,製造不公還在其次,變相鼓勵犯法才是最大的問題,他們將參與暴力示威、破壞法治的囚犯包裝成所謂「政治犯」、「良心犯」,根本就是誤人子弟。最近各大學校園烏煙瘴氣,有些學生走火入魔,象牙塔擺不下一張安靜的課桌,不正是反對派鼓吹「違法達義」所造成的惡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