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無牌代理機票 23歲女候懲

【本報訊】去年一月由香港出發往南韓首爾的十六人旅行團,在登機前數小時,他們的旅行代理仍未把已購的直航機票交予團友,代理遭質詢後向團友傳送十六張電子機票,但機票無效,最終各團友要被迫轉乘由代理安排的另一航班,先飛往釜山再轉機往首爾。團友不滿安排,回港後向海關及警方投訴,海關調查後,揭發該名代理並非持有牌照而將她拘捕。

向16人發假電子機票

涉案女被告馮祉程(廿三歲),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沒有牌照而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及提供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兩罪。裁判官斥被告的行為極不負責任,令眾事主上機前仍未收到機票;其後被告給予眾事主的電子機票,號碼相同且曾被使用,根本無可能登機。但考慮被告屬初犯,故先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准她保釋至本月廿五日判刑。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是資優學生,曾入讀教育局的資優計劃課程,後來雖只讀至中五,但憑遙距課程獲大學學位,並自學韓語。事發前她與南韓朋友在韓國成立旅行社,因認識其中一名事主,故協助事主一夥人安排首爾的旅行團,惟或因今次旅行團牽涉金額小,故南韓的旅行社沒有盡責安排直航機位,被告當時已到機場嘗試解決問題。

被告現已轉任推廣員。控罪指她在一五年十一月在港沒有根據《旅行代理商條例》批出的旅行代理商牌照,而經營旅行代理業務,即Freeway HK Limited;被告另被控在去年一月廿六日,在港提供虛假商品說明的服務,即為一旅行團安排宣稱直航首爾的航班,但該航班實為轉飛的航班。

案件編號:WKCC 293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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