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涉案的「盜寶四人幫」犯案後經深圳離境潛逃內地,男主犯何燕輝當時將頸鏈上的五十五顆鑽石取下,並將鉑金頸鏈丟棄,再把鑽石分批藏匿或銷贓。
湖南警方發現,何燕輝在潛逃期間,曾在深圳將兩顆鑽石出手。李姓買家證明,一個叫「老五」的人於前年八月帶何燕輝找到他,他分別以十七萬元(人民幣.下同)和五十六萬元買下兩顆約三點四卡及六點六九卡的鑽石。
此外,何燕輝潛逃在外時仍不忘轉移、藏匿贓物。前年四月,何將部分鑽石埋在其胞兄房子後面的菜田裏,另一部分則藏於自家屋內。同年十二月,他致電給妻子將之前埋藏於菜田、裝有廿一顆鑽石的白色瓶子,轉移至其屋內的穀倉或樓梯間的石屎地下面。但因穀倉太重搬不動,其妻遂用電鑽在屋內樓梯間下方的牆身鑽洞,再將該白瓶塞進洞內,再用水泥封好洞口。
去年四月,長沙公安將潛逃一年多的何燕輝抓獲,再根據其供出的兩處藏贓地點,起回卅二顆鑽石,又追回被其出手的兩顆鑽石。目前這卅四顆鑽石已由永州市公安局負責歸還給失主,同時繼續追繳其餘的廿一顆鑽石及一條鉑金頸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