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案於八年前審訊期間,大輝集團主席曾華山被誤指向陳振聰陣營提供文件,用來盤問華懋一方的證人梁錦濠。曾華山不滿被誤指是「爆料人」,事後控告梁錦濠的前女友陳佩君誹謗,他原本在原訟庭敗訴,但他昨日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陳佩君要賠償三萬元給他。
梁錦濠於○九年在龔如心遺產案為華懋慈善基金作供,陳振聰的律師盤問梁時引用一份文件,指控梁與華懋有利益關係,更誤稱該份文件是來自曾華山。曾華山經追查後,發現不確訊息是由陳佩君告訴陳振聰的律師團,遂興訟控告她誹謗。原訟庭於兩年前裁定,陳佩君當時與律師團的對話內容受到「絕對特權」保護,因此判曾華山敗訴。
惟上訴庭昨裁定,陳佩君與律師團對話時,她的身份只是律師與真正「爆料人」的中間人,並非律師團成員,她的說話不應受到「絕對特權」保護。上訴庭又裁定,陳佩君誤指曾華山是「爆料人」,其說話對曾華山構成口頭誹謗,但她只是告訴給律師團的兩名成員知道,而該兩名成員都不認識曾華山,三萬元賠償已可反映事件的嚴重性。至於律師和傳媒其後覆述該番說話,陳佩君毋須為此負責。
曾華山在裁決後表示對判決感到非常高興,並指是正義最後獲得伸張。他表示,案件至今八年,其家人及朋友也曾勸他不要繼續,但他覺被冤枉十分不值,現堅持至今終獲還清白。
案件編號:CACV 24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