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散工去年多番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指五間惠康超級市場所出售的食品,涉嫌未有貼上適當標籤,使經營惠康的牛奶有限公司事後遭票控共十九項罪名。案中的投訴人在案件審訊期間,直認在十三個月內向食環署投訴惠康共一百五十次,控辯雙方昨在九龍城法院結案陳詞,辯方形容案中投訴人是「無賴中的極品」,指他聲稱被惠康職員襲擊後,對惠康諸多要求,貪得無厭,其誠信蕩然無存。案件押後裁決。
辯方書面陳詞中指出,案中主要爭議是投訴人張均良的證供,但張是一位非一般的顧客。辯方表示,庭上播放張和惠康一間分店經理的對話,談及張被惠康職員毆打後,應如何處理事件。張的語氣囂張,態度無賴,常提及賠償問題,又謂:「每個月有十張告票」、會「玩足三年」等。辯方指張是語帶威脅和逼人就範,爭取他要的利益,其誠信和可靠性蕩然無存。
辯方陳詞續指,張對於怎樣索償很有學問,而且懂得作出警告,說看惠康的「態度」,才考慮交民政署和消委會跟進,反映他深謀遠慮,為求利益不擇手段。對於張在錄音中強調自己不是勒索,辯方反指此舉是作賊心虛,任何正直的人聽到,都可判斷他居心叵測,而張心懷不軌,向惠康打主意,一直試探哪裏的職員較好欺負,張用似是而非的法律知識威嚇惠康職員,以免職員妨礙張「做事」。張明顯每次是針對惠康而來,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辯方指,張濫用社會給他的權利,因毋須成本,便任意投訴,隨意玩弄政府部門,把政府部門弄得團團轉。對於張是否在勒索惠康經理,辯方同意這並非本案要考慮的事項,但指其態度已經把其人格表露無遺,張威脅要做神秘顧客,連燒烤叉沒有套上膠蓋也要報警。辯方質疑張不是心理有問題,便是野心太大。
辯方表示,涉案標籤的字樣模糊,不排除有人刻意抹走。控方在書面陳詞中指,即使張均良是針對惠康而作出投訴,其證供也不一定作假。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九月十三日裁決。
案件編號:KCS 3928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