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簡易判決取翠湖工程費 建築公司申請遭駁回

【本報訊】沙田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於一三年通過動用二億六千萬元天價維修,其中一名中標的工程公司東主在法庭承認靠賄賂及「圍標」獲取維修合約並被判監。

另一方面,另一間獲得維修合約的公司香島建築有限公司(原告)向高院申請簡易判決,要求法團支付逾三千萬元工程費,但法團指有證據顯示維修合約牽涉貪污,提出反對。原訟庭接納法團之說,認為法團可用案中牽涉不法行為作為合理的辯解,因案件有可爭辯之處,昨駁回原告的申請,並要原告支付法團的訟費。

法庭:圖走捷徑了結真正爭議

原訟庭更指,原告根本一直了解法團一方的立場及想法,故今次的簡易判決申請,可以說是原告取巧地意圖走捷徑去了結雙方之間的真正爭議,因此頒令原告要支付法團的訟費。

在翠湖圍標案中,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串謀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於去年九月被判監三十五個月。本案工程費亦因本案一直存於獨立律師行,未有付予維修商。

案件編號:HCA 22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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